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关社区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6-ZB08-041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关社区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关社区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双立柱式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一套、诊断工作站一套、铅防护用品两套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
5.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7质保期:设备原厂质保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季度安排一次厂家专业的技术人员主动上门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校准检测,具体内容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出具书面报告提交器械科备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无须提供)。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12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3.获取方式:
3.1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chenganzb@163.com,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发送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和费用支付,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通过上述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法、时间和地点: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瀍涧大道560号(陇海院区)
联系人:权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88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89512
4.监督部门
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联系人:鹿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880235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