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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市医保)

字体【    发布时间:2014/2/25 22:40:00    文章来源:
 

 一、洛阳市城镇职工可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的病种有哪些?
  1恶性肿瘤;2 结核病;3 器官移植;4 精神病 ;5慢性肾功能衰竭;6心脏换瓣术后及支架置入术后;7白内障的门诊超声乳化治疗;8再生障碍性贫血;9二度以上心力衰竭;10糖尿病并发肾病、眼底病、神经病变、皮肤病变;11风湿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强制性脊椎炎、系统性硬化症、多发性肌炎);12肝硬化失代偿合并腹水;13眼底病;14相关疾病的激素替代治疗(垂体瘤、甲状腺功能减退);15肾脏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16直接导致住院的,检查结果阳性的入院前大型特殊检查,门诊抢救死亡的医疗费用;17丙肝的干扰素治疗。
  注意:肿瘤、肾衰、器官移植、结核病、精神病、换瓣术后及支架置入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内障9重种疾病为随时发生随时鉴定(每月一次),其余病种每季度第二个月(2、5、8、11月)由洛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集中认定,凡参加集中认定的患者可持资料及医保证于每季度的第2个月到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大厅31、32号窗口进行申请登记。
  精神病人的认定医院指定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荣康医院;结核病的认定医院指定为洛阳市职业病防治所。丙肝干扰素治疗的认定医院指定为洛阳市中心医院与科大一附院。
  二、城镇职工的特殊疾病门诊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经治医生发现患有特殊疾病的市医保病人时,提醒其到相关部门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的认定申请:
  1、患者提供认定资料:1)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一份(包括相关检查、化验,手术者必须包括病理检查报告单);2)诊断证明;3)医保证复印件一份;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特门指定医生为患者书写“特门认定复核单”。
  3、患者将鉴定资料、认定复核单交至医保科。
  4、医保科向患者出具“特门认定资料收取单”。
  5、医保科将资料收集整理后于当月5号前交洛阳市社保中心。
  6、市社保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并为通过的患者办理“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卡”。患者于次月的5日后持“特门认定资料收取单”到医院医保科或电话查询鉴定结果。
  7、通过后领取“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卡”,持该卡在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享受特殊门诊规定的报销优惠待遇。
  三、城镇居民可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的病种有哪些,如何办理?
  1、病种:1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3肾衰的透析。
  2、请患者带医保及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到涧东路凯旋路口,洛阳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
  四、通过特殊疾病门诊的认定后如何就诊?
  患者在通过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后,到认定医院的医保办公室领取“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卡”后即可持卡到我院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就诊:
  1、通过认定的患者持“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卡”到我院医保科领取“特殊疾病门诊申请单”。
  2、医保科根据认定的病种,通知相关有特殊疾病门诊诊治权的医生为患者填写“特殊疾病门诊申请单”,项目填写应齐全。
  3、患者持“申请单”到洛阳市医保中心进行审批。医保中心在“申请单”中审批注明治疗期限和审批号码,并予以微机登记。
  4、患者持审批后的“特殊疾病门诊申请单”,自批准日期起,于5个工作日内到住院处登记备案。
  5、患者登记后即可持“特殊疾病门诊专用病历处方本”到为其开具申请单的医生处进行就诊。
  6、患者持处方至住院处进行记帐,交费。
  7、住院处将患者的医保证收存并在明确该处方为具有特殊疾病门诊诊治权的医生开具的后,方可进行记帐。
  8、住院处将处方的白色联与交费单据交于患者,请患者到门诊药房取药。同时将处方的红色联留存建立患者就医档案。
  9、住院处将患者的“特殊疾病门诊申请单”与留存的处方联整理建档,在治疗周期结束时,同时提交给财务科,为结算时提供审查核对依据。
  注意:单位未上交医保费或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的患者需进行现金交费后持发票至医保中心进行报销。住院期间患者不能享受特殊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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